协议客户抽查方案
一、前言
为了加强金融机构对协议客户的监管,规范客户行为,提高金融服务质量,根据《金融机构协议客户管理办法》等法规规定,制定本协议客户抽查方案。
二、抽查对象
本次抽查的对象为银行、信托、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协议客户。
三、抽查内容
1.客户基本信息:包括客户名称、客户类型、客户号等。
2.业务情况:包括客户业务类型、业务规模、业务质量等。
3.风险状况:包括客户风险评估、风险控制措施等。
4.客户行为:包括客户投诉情况、违规记录等。
5.其他相关信息:包括客户经营状况、信用评级等。
四、抽查方法
本次抽查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。
1.随机抽查:以随机抽样的方式,从金融机构的协议客户名单中抽取一定比例的客户进行抽查。
2.重点抽查:针对一些重点行业、重点客户、风险事件等,采取有针对性的抽查。
五、抽查结果处理
1.抽查结果为合格的,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客户的监管,确保客户业务正常开展。
2.抽查结果为不合格的,金融机构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,对违规客户进行处理。
3.抽查结果为暂缓处理的,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客户的监管,并根据情况调整风险控制措施。
六、组织实施
1.本次抽查由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监会、中国证监会等金融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,组织实施。
2.各金融机构应加强对抽查结果的分析和总结,及时改进完善抽查工作。
七、附则
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监会 中国证监会
2023年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