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生考核方案表格模板一、招生考核方案
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招生考核方案。二、考核内容
1.文化课成绩
文化课成绩包括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体育等科目。各科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分别为:语文20%、数学20%、英语30%、物理30%、化学30%、生物30%、政治30%、历史30%、地理30%、体育40%。
2. 专业技能成绩
专业技能成绩包括音乐、舞蹈、美术、体育等科目。各科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分别为:音乐30%、舞蹈30%、美术30%、体育40%。
3. 综合成绩
综合成绩=文化课成绩×60%+专业技能成绩×40%。
4. 特长成绩
特长成绩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,特长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10%。
三、考核方式
1.文化课成绩和特长成绩:
(1)文化课成绩: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,不得抄袭作弊,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。
(2)特长成绩:特长成绩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,特长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10%。特长成绩由学校老师、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,对考生进行评分,评分范围为1-10分,其中1分为优秀,10分为不及格。
2. 专业技能成绩:
(1)专业技能成绩:采用实际操作和实践展示的方式进行,不得作弊,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。
(2)专业技能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40%。
3. 综合成绩计算:
综合成绩=文化课成绩×60%+专业技能成绩×40%。
四、考核程序
1.报名阶段:报名时间为XX月XX日至XX月XX日,报名方式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,具体细则由学校发布。
2. 考核阶段:考核时间为XX月XX日,具体安排由学校发布。
3. 成绩公布:考核结束后,学校将及时公布各科成绩和综合成绩,并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五、其他说明
1.文化课成绩和特长成绩不能低于及格线,否则取消录取资格。
2. 专业技能成绩必须达到满分为100分,否则也取消录取资格。
3. 综合成绩必须达到及格线,否则取消录取资格。
4. 特长成绩和综合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及格线,否则取消录取资格。